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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城市項目申報
各中小企業(yè)服務機構:
接省經信廳《關于推薦2019年度安徽省中小企業(yè)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通知》(皖經信明電〔2019〕67號)和宣城市經信局相關文件,根據《安徽省中小企業(yè)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管理辦法》(皖經信中小服務〔2017〕309號,以下簡稱《認定辦法》)的規(guī)定,現就開展2019年度安徽省中小企業(yè)公共服務示范平臺(以下簡稱省示范平臺)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材料
1. 安徽省中小企業(yè)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請表;
2. 安徽省中小企業(yè)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請報告;
3. 法人證書或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;
4. 上一年度審計報告及服務收支情況的專項審計報告,或上一年度包含服務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;
5. 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證明(房產證、租賃合同);
6. 開展相關服務的證明材料(通知、照片、總結等);
7. 市級及以上*主管部門頒發(fā)的從業(yè)資格、資質(證明),授予的榮譽證書(證明);
8. 能夠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其他材料;
9. 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聲明(加蓋申報單位公章)。
二、申報材料報送方式
申報單位登錄省經信廳網站(http://jx.ah.gov.cn/)“企業(yè)云”服務平臺系統申請,市級預審通過后,申報單位填報或上傳申報材料,再經市級初審后上報省經信廳。申報材料網上報送功能從11月4日上午8時正式開放,11月15日18時網上報送功能關閉,逾期不再受理。網上報送中若涉及技術問題請與省經信廳信息中心咨詢(聯系人:樊迪,聯系電話:0551-65318129)。
三、有關要求
1. 各申報單位根據《認定辦法》和文件要求編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二份,于11月11日前分別報送至市經信局中小企業(yè)科和市民之家二樓社會事務綜合窗口,逾期不予受理。
2. 省經信廳將于11月下旬起對申報單位建設運營情況進行抽查,具體時間另行通知。
聯系人:張凱 聯系電話:0551-65318129
2019年11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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